1.皮肤损害超过原有损伤范围并向周围正常皮肤侵犯;
2.病程超过9个月无自发消退征像;
3.以前做过手术切除等治疗而又复发者
│医院简介│医疗新闻│特色门诊│精彩专题│专科药品│名医风采│先进设备│网上咨询│联系我们 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16位以上颜色、Netscape6.0、IE5.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健康热线:010-83137777 医院地址:北京市宣武区北纬路11号 技术支持:北京天桥医院企划部